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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古交市服务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        来源: 古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为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晋政发〔20189号)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效能,落实“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活动年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服务企业常态化要求,推动我市服务企业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提高,按照省、市服务企业常态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年决策部署和我市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丰富内容、拓展内涵,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协调解决问题实效,巩固、深化、提高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建立帮扶联络员制度,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服务,促进全市经济稳步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全面畅通书面、热线、窗口办理的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加强服务企业专栏维护和管理,完善企业问题受理功能,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做好企业问题受理。

(二)主动收集企业问题诉求。聚集企业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增强工作主动性,转变服务方式,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每季度定期向企业收集问题诉求,主动开展协调,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加大问题协调办理力度。聚焦企业问题,按照分级、分类、综合三种问题协调办理模式,参照“13710”工作制度,加快对未办结问题及新受理问题的协调办理进度,加强督促落实,提高问题办理质量。对属于市场行为或企业自身的问题,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尽量帮助协调;对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问题,符合政策条件的限期办结,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向企业说明情况,短时间内无法办结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和时间进度加紧办理,力争全部办结销号。

(四)切实做好企业涉法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畅通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受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涉法问题和涉及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诉求,依法高效协调办理,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现服务企业平台与司法服务的无缝衔接,为企业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针对企业反映的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问题,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多部门会商研究,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推动问题解决。针对企业反映的普遍共性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共同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批量解决企业问题。

(六)开展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为各行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负责工业和商贸业;市安监局负责煤炭企业;市发改局负责服务业;市住建局负责建筑业;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业;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民营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也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的干部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

(七)加强政策推送宣传。定期收集梳理本地区、本领域各项涉企惠企政策,及时向企业推送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面对面向企业宣传解读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全政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八)强化舆论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丰富宣传渠道和手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服务企业工作及成效,及时发现经典经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形成全社会关注企业、服务企业的舆论导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推动服务企业工作和干部入企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专人,加强与服务企业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服务企业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干部入企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要在5月23日前制定方案、对接企业,6月份到12月份开展入企服务工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落实、谁反馈”的原则,分级分类办理,力争年底全部办结。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跟踪掌握服务企业工作和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月最后一天前向市服务企业办公室报告上月工作进展和企业问题协调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送季度、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将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考核的要求,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对服务企业工作不认真,受理问题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严格廉洁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各级干部要加强政策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不给企业增添负担,扎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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