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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知

时间:2018-06-21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

各乡镇(街办)、行政村、自然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推动作用,加快我市农机化发展步伐,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山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晋农机财〔2018〕12号)、太原市农机局、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并农机〔2018〕28号)及古交市农机局、古交市财政局《古交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通知如下:

     、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范围

2018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覆盖全市14个乡镇、街办。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采取先来先得的方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回收证明的购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补贴。补贴对象对自主购机行为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14大类83个品目。

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全市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显著部位铆接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机具补贴定额由省农机局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同档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30%。经测算补贴额在300元以下(不含300元)的低值机具不再进行补贴。《2018-2020年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机局向社会发布。

     三、补贴数量

 原则上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超过5台件,累计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超过30台件,累计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补贴申领操作程序

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农机产销企业开具标明购机者和机具信息的销售发票,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鼓励有条件的购机者推行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的操作模式,便于对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有效遏制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鼓励购机者使用手机APP(可登录山西农机信息网相关网页或到当地农机部门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下载安装)自主录入申请信息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表》。我市受理购机者使用手机APP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办理有效时间为15天。实行牌证管理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我市农机部门承担农机补贴机具的核实任务,具体核验规程按照《太原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规程》执行。机具核实无误后,农机部门对购机者提供的身份证明、乡村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购机发票、银行账号信息、《农业机械报废回收证明》、安全监理部门注册登记证明等相关申请资料(原件)进行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我市农机局设立14个新购置补贴机具的核实点进行现场核实,核实点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已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购机者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相关责任。原则上当年购置的机具当年申请有效,具体补贴申请有效时限在当年补贴系统关闭前。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按下年度补贴政策执行。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补贴公示

农机部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将该信息通过山西农机化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在本级政府网站也要向社会公布查阅方式并同步公示本地的补贴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天。

购机者可以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或手机APP对补贴申请的办理进度进行实时查询。

(四)发放补贴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农机部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补贴结算申请文件,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收到补贴结算申请文件后,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户银行卡或农机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农机局每月报送一次补贴结算申请文件,财政局收到补贴结算申请文件后一个月内兑付补贴款。

 

 

 

咨询电话:0351-5141375

 

 

 

古交市农机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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