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

古交市庆宏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

社会信用代码:93140181330545660L

地址:古交市马兰镇北社村长旁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马天明

  我局于2018年4月1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开工建设现已投产;

  2、废水通过管网输送至氧化池,然后再输送至猪舍东南方向的土池(未做防渗)自然下渗。

  以上事实有古交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我局于 2018年5月28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古环罚告字 [2018] 012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古交市支行

  户名:代理地方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款项  账号:04168101010046146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古交市人民政府或者太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古交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 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政府  网站维护: 古交市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备案号:晋ICP备12000920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8102000103号
技术支持: 泰得科技 访问量:
古交市政府网站标识码:1401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