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组织制定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实施有关药品行政许可(备案);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