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古人社字(2018)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做好我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8〕1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23号)、古交市人民政府《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古政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制定《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 交 市 财 政 局
古 交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古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6日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8〕16号)精神,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计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23号)、古交市人民政府《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古政发〔2018〕 18 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古交市技能提升工程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目标任务6500人。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力3800人,城镇失业人员2700人。各乡镇(街道)应夯实责任,实施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一)城镇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城镇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复退军人等。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包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地农村劳动力。
各乡镇(街道)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需要,可将农业劳动力视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农林牧渔类专业技能培训。
(三)岗前培训对象:小微企业(符合工业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当年新招录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企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民政部门确定的企业下岗退役军人。
三、制定发布职业(工种)培训目录
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对接我市产业结构转型调整,结合本地劳动力年龄、素质、技能、就业意愿等情况以及培训机构所设职业(工种)情况,制定全民技能提升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目录。(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
职业(工种)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80个课时)左右,最短不得少于5天(40课时),最长不超过15天(120课时);1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以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培训补贴按每8课时为1天,累计计算。培训机构在公布的政府补贴职业(工种)目录内组织培训,学员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先给予8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给予20%的培训补贴,并按我省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给予奖励。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补贴程序按照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财社〔2017〕85号)文件执行。
五、培训机构选定
(一)培训机构选择对象范围。
职业培训机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具有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人社、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许可的民办培训学校以及人社部门依法行政许可依法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发布的职业(工种)培训目录中具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条件、能力的,均可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申请承担我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任务。
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可以是我市人社部门依法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机构,人社、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许可的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学校。
(二)培训机构选定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太原市统一在全省范围内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择优选择培训机构。
(三)机构培训范围
1、中标我市的培训机构及中标市级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开展培训;
2、培训机构必须在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内组织培训。我市的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培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业订单、与用工单位或培训机构培训协议约定的职业(工种)内开展培训;
3、我市创业培训机构在全市内培训。
六、培训组织实施
我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组要采取实地检查、备案确认、视频调阅、系统监测等方式,加强培训事中事后监督,突出以下重点环节:
1、培训机构信息录入。被选定的培训机构要通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录入本机构资质、中标等相关信息,并按系统参数要求,配备相应监控设备。
2、人员报名组织。报名组织的主体为中标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社局要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各乡镇(街办)、村(社区)要协助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对象报名,应查验本人就业失业(求职)登记信息,确保参加培训人员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规定对象。
3、开班报备确认。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应书面向人社局提交开班报告,办理备案确认手续,确认本期培训人数、班次和学员名单。培训时间、培训课时、培训职业(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地点以经批准的开班报告为准。
4、培训教学监控。培训机构要健全培训台帐、教学日志、学员考勤等制度;人社部门对培训组织实施、教学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5、考试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期满前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人社部门对培训班出勤、教学、效果等实施综合考核。
6、学员信息录入。培训机构将学员参加培训、持证、就业等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实名制登记管理。(实名制登记表见附件8)
七、培训质量监管
(一)严格培训标准。培训机构应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能力考核规范、企业岗位基础核心技能要求开展培训。针对不同职业(工种),合理配置培训资源,科学编制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重点加强学员操作技能训练。实操实训课时应占全部培训课时70%左右,班级容量一般不超过50人。市人社部门抽调各职业(工种)专业优秀教师组成专家组,对培训机构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培训。
(二)明确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是培训组织实施的主体,法人代表、校长、负责人是培训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培训机构应细化培训期间学员管理服务和教学组织实施工作,应为学员免费提供人手一套教材,一套学习用品;应尽最大可能为学员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在食宿、饮用水、停车等方面提供方便服务。在培训时间安排上应充分考虑到培训学员的实际,可采取弹性培训累计课时、送培训到村、送培训到社区等方式组织教学;应建立培训台帐、教学日志、学员考勤、教师管理等制度,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课时真实有效;应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明确技能实训项目,量化实训目标,合理匹配创新教学方法,配置实训设备,提高培训授课效果;应合理选配教学能力强、具备资质的教师承担培训授课任务;应加强培训应急管理,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上报。人社部门应采取实地检查、系统监测、考勤指纹、视频调阅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机构开班、教学、结业等重点环节进行监控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加强质量考核。培训机构要提前制定考试安排,做好实操考试安全管理及题库、考务、实操材料、实操考务安全管理、阅卷、评分等工作安排,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结业考核方案及结业试题,考前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考试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分别按理论30%、实操70%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按总成绩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人社部门、对结业过程审核后,为合格学员颁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力争持证率达90%以上。
经考核取得《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所学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内的,可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参加《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鉴定考核,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四)确保培训资料完整。培训机构要将学员参加培训、持证、就业等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实名制登记管理,并按照“一人一档、一期一档、一事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培训过程资料,按培训班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
“一人一档”存档资料如下
1.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学员登记表;
2.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3.学员结业考试试卷;
4.培训学员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一期一档”存档资料如下
1.古交市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开班报告;
2.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报名花名册;
3.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教学大纲及课程安排;
4.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授课教师教案及电子课件(培训机构留存);
5.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教学日志;
6.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学员考勤表;
7.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学员指纹考勤记录;
8.古交市全民技能工程培训现场视频光盘;
9.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班评估表;
10.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结业考核方案;
11.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花名册;
12.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就业花名册;
13.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现场检查、系统比对、视频调阅登记表;
14.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电话回访记录。
“一事一档”存档资料如下
1.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工作计划;
2.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3.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八、补贴资金审核
(一)培训补贴、就业奖励
1、补贴申请: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期满结束后,向古交市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励。
(1)对培训期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学员,按补贴标准的100%申请培训补贴,并按我省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申请就业奖励。
(2)对培训期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尚未实现就业的学员,按补贴标准的80%申请培训补贴。
对培训期满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尚未就业的学员,在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应在培训期满4个月后向古交市人社、财政部门申请剩余20%的培训补贴和就业奖励。
鼓励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劳务合作、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等,开展“订单”“定向”培训,促进培训期满学员尽快就业。培训期满学员通过培训机构申领就业奖励的,本年度内不能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2、申请材料: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培训班开班报告》《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花名册》《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就业花名册》、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编号(企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依据民政部门确认手续,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相关监控视频(光盘)、就业证明材料(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
申请就业奖励不再另行提供材料,由人社、财政部门按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相关规定,与职业培训补贴联审联办。
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对在本辖区开展培训的中标市级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中标古交市的培训机构补贴资金审核合格后,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合格的,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二)小微企业新招聘人员职业培训补贴
小微企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不再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须书面说明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情况,并作出真实性承诺)。经调查发现不真实的,追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格。
1、补贴申请:小微企业与当年新招聘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在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期满2个月后,按每人300元标准,向古交市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双方履行劳动合同1年内新招用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提升一个技能等级的,可再按每人300元标准,向我市人社、财政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2、申请材料:小微企业初次申请新招聘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创业就业证》编号、劳动合同复印件、2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再次申请的,还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最近2个月工资支付证明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
3、培训方式:小微企业可结合岗位技能需求,采取师带徒、跟班训练、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研修等灵活多样形式,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生产操作技能训练;
4、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在受理小微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转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手续。
九、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一)加强协调配合。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是今年省、市政府确定的“六件民生实事”之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村(居)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组织实施负总责,要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太原市下达给我市的全民技能提升培训6500人的任务。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重点做好培训机构选定、培训组织、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政策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进。着力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宣传培训、品牌示范推广、就业信息发布、理论专题研讨等多种活动,全面、系统、准确宣传解读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重要意义和政策举措。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提高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指导水平,让惠民工作真正惠及百姓。
(三)强化督促检查。质量和效果是全民技能工程的关键。要切实加强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 “三清单” 、“三制度” 的落实。
“三清单”:
1、责任清单:各乡镇(街办)要将培训目标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到基层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激发动力。(见附件3)
2、项目清单:各乡镇(街办)要将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各阶段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按任务项目、时间顺序列出清单,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能。(见附件4)
3、进度清单:我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总体进度要求:
4月底,完成贯彻实施方案制定、培训机构选定、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
5月份,全面启动实施,完成培训任务的10%(650人)。各乡镇(街办)、各责任单位不得出现“零报告”;
6月底,完成培训任务50%(3250人);
9月底,完成培训任务90%(5850人);
10月,完成培训任务100%(6500人);
10月底进行总结、考评。(具体进度表见附件5)
“三制度”:
1、按月调度制度。各乡镇(街办)要按月报送培训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采取系统比对、实地察看等方式抽查核实。对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进度较慢的乡镇(街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要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通报市政府。(月报表见附件6)
2、季度通报制度。各乡镇(街办)要按季度报送培训全面工作进展情况。市人社局对上报数据核实后,将及时通报各责任单位,并报告市政府。(季度报表见附件7)
3、督查考核制度。今年6月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年中督导检查,10月底开展全民技能工程年度考核。督查考核采取书面核查、实地检查、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既保进度又保质量,既要保任务又要保实效。
(四)注重改革创新。要改革创新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资金补贴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要将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培训过程监管、培训质量考核、补贴政策落实、取得相应证书、实现就业等情况,采用实名制登记管理,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不断提升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精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绩效评估。要将职业培训补贴纳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建立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学员满意度和培训促进就业、增收等效果评价。
附件:
1.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
2.古交市第一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3.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责任清单
4.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项目清单
5.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任务进度清单
6.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月报表
7.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季报表
8.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名制信息表
9.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月进度情况统计表
10.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培训补贴花名册
2018年5月16日
附件1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 指标 地区 | 备注 | |||
培训总人数 |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 | 城镇失业人员培训 | ||
古交市 | 6500 | 3800 | 2700 | |
东曲办 | 700 | 200 | 500 | |
西曲办 | 600 | 150 | 450 | |
桃园办 | 700 | 200 | 500 | |
屯兰办 | 600 | 150 | 450 | |
马兰镇 | 460 | 300 | 160 | |
河口镇 | 560 | 400 | 160 | |
镇城底镇 | 460 | 300 | 160 | |
梭峪乡 | 410 | 250 | 160 | |
加乐泉乡 | 410 | 250 | 160 | |
阁上乡 | 150 | 150 | 0 | |
常安乡 | 300 | 300 | 0 | |
原相乡 | 300 | 300 | 0 | |
岔口乡 | 420 | 420 | 0 | |
邢家社乡 | 430 | 430 | 0 |
附件2:
古交市第一批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3D打印技术应用、电子商务、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创业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广告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会计电算化、会计专业人员、电梯维修工、呼叫服务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家政服务员、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心理咨询师、营销师、育婴员、物业管理员、物流管理员、保安员、保洁员、公共营养师、商务礼仪服务、餐厅服务员、酒店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糕点面包烘焙工、农家乐服务人员、西式糕点制作工、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兰州牛肉面制作、刀削面制作、剔尖制作、碗团制作、糖干炉制作、面塑制作、面包烘焙技术)、中式烹调师(食品雕刻)、面塑、化妆师、美发师、美甲师、美容师、果树工(梨树修剪、苹果树修剪)、动物疫病防治员、家畜饲养工、绿化工、农业技术员、家禽饲养工、农艺工(马铃薯栽培)、园艺工(花卉栽培)、果树栽培工、电工、管工、焊工、维修钳工、维修电工、混凝土工、灭火救援员、汽车线束工、汽车修理工、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摄影师、民间工艺品制作工(十字绣、堆绣制作、刺绣品制作、剪纸、手工编织、手工钩织、丝网花制作)、棒针编织。共计64个职业(工种)。
附件3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责任清单
目标任务 | 责任人 | |
6500 | ||
东曲办 | 700 | 闫秀梅 |
西曲办 | 600 | 闫素珍 |
桃园办 | 700 | 周保平 |
屯兰办 | 600 | 靳 明 |
马兰镇 | 460 | 阴文旺 |
河口镇 | 560 | 张晋平 |
镇城底镇 | 460 | 张 均 |
梭峪乡 | 410 | 武三小 |
加乐泉乡 | 410 | 裴宏瑞 |
阁上乡 | 150 | 李丽光 |
常安乡 | 300 | 高福海 |
原相乡 | 300 | 闫利斌 |
岔口乡 | 420 | 丁雷海 |
邢家社乡 | 430 | 陈志明 |
附件4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项目清单
工作阶段 | 重点项目内容 | 责任单位 |
实施准备(1-4月) | 1、准备实施方案 | 人社局 |
2、任务分解 | 人社局 | |
3、资金拨付 | 人社局、财政局 | |
4、“三个清单” | 人社局 | |
5、动员部署 | 人社局 | |
6、建立政府补贴职业(工种)目录 | 人社局 | |
7、招标准备 | 人社局 | |
培训实施(5-12月) | 8、招标组织 | 人社局 |
9、出台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细则 | 人社局、财政局、农委、卫计委 | |
10、筹建培训学员信息库,做好信息比对和上报。 | 人社局、各乡镇(街办)、培训机构 | |
11、调动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积极性,协调做好培训人员报名组织工作。 | 人社局、各乡镇(街办) | |
12、组织中标培训机构政策业务培训。 | 人社局 | |
13、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培训过程监管。 | 人社局、各乡镇(街办)、培训机构 | |
14、拓展省内外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工作衔接,力争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 人社局 | |
15、政策宣讲培训活动。(全年) | 人社局 | |
16、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推进会(5月份开始每月一次) | 人社局 | |
17、就业信息发布活动。(5月份开始每月一次) | 人社局 | |
18、培训成果交流活动。(5月、7月各一次) | 人社局 | |
19、基层系列采访活动。(全年) | 人社局 | |
20、理论课题研讨活动。(全年一篇论文) | 人社局 | |
21、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导检查。(6月) | 人社局、各乡镇(街办) | |
22、全民技能工程实施情况年度考核。(10月末完) | 人社局 | |
工作调度 | 23、按月报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月调度报表(每月23日) | 人社局、各乡镇(街办) |
24、按季报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季度报表(每季末23日) | 人社局、各乡镇(街办) |
附件5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任务进度清单
单位:人、%
责任单位 | |||||
小计 | 5月 | 6月 | 9月 | 10月 | |
培训目标 总计 | 6500 | 650 | 3250 | 5850 | 6500 |
培训任务完成进度要求 | 10% | 50% | 90% | 100% | |
东曲办 | 700 | 70 | 350 | 630 | 700 |
西曲办 | 600 | 60 | 300 | 540 | 600 |
桃园办 | 700 | 70 | 350 | 630 | 700 |
屯兰办 | 600 | 60 | 300 | 540 | 600 |
马兰镇 | 460 | 46 | 230 | 414 | 460 |
河口镇 | 560 | 56 | 280 | 504 | 560 |
镇城底镇 | 460 | 46 | 230 | 414 | 460 |
梭峪乡 | 410 | 41 | 205 | 369 | 410 |
加乐泉乡 | 410 | 41 | 205 | 369 | 410 |
阁上乡 | 150 | 15 | 75 | 135 | 150 |
常安乡 | 300 | 30 | 150 | 270 | 300 |
原相乡 | 300 | 30 | 150 | 270 | 300 |
岔口乡 | 420 | 42 | 210 | 378 | 420 |
邢家社乡 | 430 | 43 | 215 | 387 | 430 |
附件6 | |||||||||||||||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月报表 | |||||||||||||||
填报单位: | 年 月 | 单位:人 | |||||||||||||
累计培训人数 |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 ||||||||||||||
职业技能培训 | 岗前培训 | 在岗职工培训 | |||||||||||||
序 号 | 1 | 2 | 3 | 4 | 5 | ||||||||||
小 计 |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栏目关系:1栏=2栏+3栏+4栏 | |||||||||||||||
注:乡镇(街道)汇总填报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地方组织企业在岗培训情况。请务于每月23日前上报 | |||||||||||||||
附件7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季报表
填报单位: 年 季
县(市、区) | 培训职业(工种) | 年初到报告期末累计培训班次(个) | 年初到报告期末累计参训人数(人) | 年初到报告期末累计领取培训合格证书 (人) | 年初到报告期末就业专项资金各类培训补贴支出 | 备注 | ||||||||||||
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人) | 领取专项能力证书(人) | 人数合计(人) | 金额合计(万元)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就业奖励资金 | 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 ||||||||||||
其中:在训人数 | 享受100%职业培训补贴的 | 享受80%职业培训补贴的 | 人数(人) | 金额 (万元) | 人数(人) | 金额 (万元) | ||||||||||||
人数(人) | 金额 (万元) | 人数(人) | 金额 (万元) |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乡镇(街道) | ||||||||||||||||||
合计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栏目关系:8栏=10栏+12栏+14栏+16栏;9栏=11栏+13栏+15栏+17栏; 2.此表为进展情况季度统计表,务于每季度结束23日前上报
附件8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名制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人员身份 | 培训职业工种 | 培训类型 | 是否劳务品牌 | 劳务品牌名称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 培训开始时间(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 培训结束时间(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 培训考核等次 |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 职业资格证书号 | 专项能力证书号 | 是否实现就业 | 实现就业时间(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 就业地区 | 就业单位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就业岗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城镇失业人员 |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 ||||||||||||||||||||||||
备注:此表人社部门汇总后,务于每季度结束23日前上报。实名制系统启用后,不再填报,通过系统录入直接生成数据
附件9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月进度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培训学校 | 职业 | 培训人数 | 培训地点 | 培训 | 结业人数 | 取证人数 | 就业 | 备注 | ||||||||||||
企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 | 总人数 | 企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 | 总人数 | 培训合格证书 | 单项能力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 | |||||||||||||||
城镇失业人员 | 岗前 | 进城务工人员 | 岗前 | 城镇失业人员 | 岗前培训 | 进城务工人员 | 岗前 | ||||||||||||||
小计 | |||||||||||||||||||||
合计 |
注:职业(工种)按班级统计
附件10
古交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培训补贴花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培训方式 | 《就业创业证》 | 就业岗位 | 劳动合同 | 联电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