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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农业委员会 便民服务手册

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        来源: 农委       字号:[ ]

     一、国家政策

为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畅通了“亲民、便民、利民”渠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手册

二、服务事项

对全市农户进行农业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负责全镇内的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制定技术方案,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计划,抓好品种布局;指导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政 策、法规。  

2、负责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地区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   

3、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4、联系指导好示范推广基地。建立高产示范场,开展高产攻关和竞赛,记载生产档案,开展高产创建,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  

5、开展面上生产技术指导。帮助当地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指导搞好种植布局,按技术操作规程和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产前、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通过现场指导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7、掌握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及时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的台帐记录和规章制度,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督促全镇农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做好巡查指导,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督促生产主体、基地做好产品上市前的产品自控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职责

1、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巡查检查。开展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的督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检验检测。开展产地农产品快速检验验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指导并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和抽样等工作。  

4、技术服务。开展产地农产品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  

5、应急处置。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发现问题依法快速处臵,并及时报告,防止事态扩大。

(三)农业政策法规宣传服务。负责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帮助经营主体及时了解掌握各级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协助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四)农业政策性保险宣传服务。负责农业保险政策信息咨询和宣传;组织开展投保工作,加强投保管理;抓好保险品种防灾防损及预防工作;协助开展理赔工作。

(五)植物防疫防控服务。负责全重大农业植物疫病防控方案的制订,防控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疫情发生和发展动态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全市疫情扑灭工作;签发动植物检疫证书,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引种检疫和调运检疫手续。

四、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特制定以下服务准则:

1.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树立干部良好形象。

2.增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努力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3.杜绝门难时,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心气,做到“情、理、法”相结合,要对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要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要依法行政,依法办理。要全力以赴,主动服务,不以种种理由刁难搪塞,要以“保姆”式、一站台票式服务到位。

4.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权私利;不准接受前来办事人员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不准涉足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场所。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有力拒腐防变能力。

、服务对象

全市种养大户、合作社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等。

    、其他

服务机构:古交市农业委员会

服务人员:古交市农业委员会全体技术人员

机构地址:太原市古交市古城街6

联系电话:0351-515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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