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古交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和《古交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8-01-23 浏览次数: 来源: 超级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原市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办发[2017]28号)要求,市政府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古交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和《古交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将《清单》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清单》优化审批流程,确保行政审批事项高效运行。
二、市审改办(市编办)负责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改革实际,需要对《清单》进行调整的,市直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由市审改办(市编办)审核、市政府办公厅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作出调整。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清单》。
三、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行政职权,需调整的及时向市审改办(市编办)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清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xls
古交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