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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        来源: 地税局       字号:[ ]

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本地区的地方各税、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三是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是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是负责本局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六是负责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经费、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七是负责本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精神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是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九是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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