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 来源: 地税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本地区的地方各税、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三是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是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是负责本局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六是负责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经费、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七是负责本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精神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是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九是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地方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