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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        来源: 政府信息中心       字号:[ ]

局机关各科室、稽查队、监管站:

  根据《太原市食安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并食安委办〔2016〕15号)相关要求,于6月13日至6月27日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三)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活动有序开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成立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弓文忠

  副组长:郝俊峰 卢 平

  成 员:李 强、徐俊峰、李 奎、何彦丽、各监管站长、王 欣

  三、活动安排

  (一)在6月13日,与各级食安办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宣传要求:租用拱门(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现场咨询解答等,动员全社会参与,人人关注食品安全,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宣传地址:市民广场

  责任领导:郝俊峰、卢 平

  责 任 人:李 强、徐俊峰、李 奎

  (二)在6月13日—6月27日,继续开展“千村万户五个一”宣传活动。由宣传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各监管站具体实施。各监管站按照通知要求在各辖区开展一次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组织一场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现场咨询宣传活动要求:6月15日上午各监管站分别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要求摆放一块宣传展板、悬挂一条大幅标语、发放一本食品安全知识手册(活动所需物品由办公室提供)。

  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要求认真准备讲座内容,各站可以自行安排授课人,也可申请局机关安排。

  责任领导:郝俊峰、卢 平

  责 任 人:各监管站站长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活动领导组分别组织各站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宣传。其中,东曲站进学校,桃园站、西曲站进社区,马兰站进企业,河口站进工地,镇城底站、嘉乐泉站、常安站进农村。

  责任领导:郝俊峰、卢 平

  责 任 人:各监管站站长

  (四)积极组织参加国务院食品安全办6月7日启动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竞赛活动(为期一个月)。要求监管人员与企业质量负责人必须参加。

  责任领导:郝俊峰、卢 平

  责 任 人:王 欣

  (五)加大媒体宣传。要充分挖掘亮点工作,利用局机关门户网站、《太原日报·古交专刊》、手机信息平台等,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推送监管动态,服务百姓生活。

  责任领导:卢 平

  责 任 人:李 强、何彦丽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和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领导:郝俊峰、卢 平

  责 任 人:李 强、徐俊峰、李 奎、各监管站长、王 欣

  四、活动要求

  活动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活动要求,抓好任务落实。活动结束后,各监管站务于6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办公室。

  古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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