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6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6-09-23 浏览次数: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古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2016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的通知》(古财预【2016】10号)要求,现结合市住建局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提出我局2016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古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古交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承担着省、太原市市重点工程的前提准备工作、征收补偿和组织实施等,主要为太古长输供热管线工程、东部新城火山片区开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程及工商贸企业和铁路施工的质量安全,古交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建设的推进和实施等。
市住建局核定行政编制19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人员33名。
二、工作职责
1、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责任。
2、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业监管的责任。
3、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
4、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市容市貌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监察、城市防汛等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建设拆迁、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暖等工作,协调全市城乡规划、国土、房地产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处理城市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及管理,进行民用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的是审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使用指导等工作。
6、承担全市建筑行业和建设市场监管的责任。
7、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8、承担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责任。
9、承担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的责任。
10、承担全市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
11、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12、负责提出城维费使用计划,参与管理城市各项维护建设资金,负责对城乡建设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财务监督。
13、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及建设项目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管理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合规划及管理,进行民用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的是审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使用指导等工作。
三、年度工作目标
1、完成古交市委、市政府“五个一批”重点工程安排任务。
2、按照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推进实施。
3、完成省、市下达年度指标任务的实施和完成。
4、推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
5、推进采煤沉陷区搬迁治理安置项目任务的实施。
6、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7、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为2130813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支出为2130813元。
2015年人员支出为1359663元,2016年为1735035元,增加598300元;2015年商品服务支出为21950元,2016年为172850元(增加了其它交通费用),增加了150900元;两项支出共计为749200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