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时间:2015-12-2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办公室:
1、协助领导安排处行政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和以局或局长名义上报、下发重要请示、报告、指令、通报等文字材料。
2、安排各类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议记要等资料的整理工作,并负责检查会议执行情况。
3、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负责处行政印鉴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总务、电话、小车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要文件、通讯和普通公文信件、电报的收发,以及报刊的订阅、发放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财务科:
1、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准则》。
2、负责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不允许白条顶库,确保现金的帐实一致,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金额核对相等,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的库存定额。
3、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分析报告制度,按月撰写月份财务活动分析。
4、负责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5、负责整理财务方面的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6、各种材料等实物购进、领用应填制出、入库单,要做到单、证、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完全一致。
7、财务人员要做到帐证、帐帐、帐款、帐物四相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科:
1、负责对全市14个乡镇、街办的环卫所、环卫站的日常环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2、负责有关14个乡镇、街办的环卫所、环卫站的会议通知和催缴考勤、工资表等其它工作;
3、负责收集、反馈14个乡镇、街办的环卫所、环卫站在日常环卫工作中难解决的问题和乡镇居民对环卫工作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环卫队:
1、负责清扫、清运员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教育;
2、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及标准;
3、负责指导、检查、考核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全市城区道路的清扫和保洁工作;
5、负责指导、检查、考核沿街立面“牛皮癣”的清除工作;
6、负责指导、检查城区道路雨季清淤和冬季清雪除冰工作;
7、负责安排、指导城区道路夏季喷雾降尘工作;
8、负责安排、指导城区道路的清(冲)洗等湿式作业工作;
9、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城区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
10、负责安排、指导城区公厕粪便、污物的清掏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洁办:
1、指导、协调、督导各乡镇、街办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活动;
2、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工作情况,针对“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组织业务督导检查和信息交流;
4、负责对达标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申报和验收工作。
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
市政科:
1、负责对市政道路、道排设施(雨、污水管线、检查井、盖、篦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负责统计市政设施管养数据,建立健全上账和原始记录。
3、负责对随意破损市政道路行为的制止、处罚等工作;
4、负责申办破损市政道路的相关手续;
5、负责对市区公厕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负责起草拟定市政设施、道路、公厕管养维护计划;
7、负责做好市区雨季市政管线的畅通工作;
8、搞好防汛宣传工作,强化全民防汛意识;
9、负责做好汛前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进水口及管道畅通;负责做好清淤工具的测算和上报;
10、在汛期要坚持值班,做到每日24小时通汛畅通;逢大雨时,要积极对市区进水口巡查,及时疏通堵塞的进水口,保持雨水流径畅通;在大雨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市区道路进行清淤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政建设科:
1、负责编制、上报市政管养维护工程计划、预算和结算;
2、负责基建项目开工报建的审批、招标、投标等工作;
3、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检测、进度和验收上报等工作;
4、负责对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费科:
1、负责全市居民、临街单位、门店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取工作;
2、负责对随便倾倒建筑垃圾的个人及单位、门店的处罚工作;
3、对市区道路破损、占道的监督和上报工作;
4、收据用完后,要与财务科及时核对,做到账据相符;
5、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入账,不得挪作他用;
6、要严格按《古交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规定收费,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7、负责本部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并保持记录。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科:
1、负责市政政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公开和告之;
2、负责整理各类政务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工作;
3、负责政务审批和申请人申报材料核实、审查并上网登记等工作。
垃圾场:
1、负责全场员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调配工作;
2、负责日常填埋、定期推摊处理生活垃圾工作;
3、负责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垃圾场相关数据的统计、录入、汇总工作。
路灯所:
1、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
2、按照国家路灯行业管养的标准,认真编制路灯管养维护计划。
3、负责对市区道路路灯、步道灯的检修、安装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全市路灯、步道灯着灯与熄灯时间的管理。
5、负责对全市路灯、步道灯的清洗。
6、完成局交给的其他任务。
渣土办:
1、负责起草、拟定、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文件;
2、负责监督市区范围内的渣土清运车辆是否存在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违规清运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对违规作业的单位(个人)进行纠正、教育;
3、负责规范从事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的场所;
4、协助行政审批科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安委办:
1、协助局安委会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联系市安委办,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
3、负责督促局各科室、所、队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及规范作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4、根据中央、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局内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制度;
5、负责监管局内人员、设备、车辆、办公楼等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人员予以整改;
6、负责向全局职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