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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并治超字【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治超办《全省交叉检查情况通报》(晋治超办便字【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立即整改、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治超工作。
古交市治超办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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