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
时间:2014-12-17 浏览次数: 来源: 古交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政务公开工作是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我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抓措施的落实,继续做好网上政务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对网上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建设、硬件设施配套、人员技术保障、分类条目规范、内容及时更新”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提升网上政务公开水平,使网上政务公开成为政府形象的窗口、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推进行政权力公开的载体。
2.规范公开载体,提高窗口单位公开质量。设有办件服务大厅的单位和部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审核,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认真检查大厅内设置的办事指南、行政职权流程图、意见箱等服务设施是否正常发挥作用,确实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社会监督。
3.找准结合点,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重点抓有关民生的政务信息的公开,更好地方便群众监督和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通过古交市信息网共计发布政府信息一千多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我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工作开展有规划、具体落实有方案、检查整改有结果,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不断完善新闻发布、社会公示等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内容要求等,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市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信息中心办公室为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但本年度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2010年度没有对有关政府信息提出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市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共开支及收费情况
2010年度,我市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也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严格遵守《条例》、执行《条例》的意识不强,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在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没有制定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全部是兼职,工作效率不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不多。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我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任何专门培训,工作效率低,工作开展难度大。
3.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与我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高,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概况信息、工作动态、公布相关文件等方面,对公众提供服务的政府信息较少,且公开滞后。另外,群众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较少。
4.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各部门向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高。
5.政府信息公开受到经费的制约。虽然投入资金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平台,但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方面,尤其是基层单位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投入明显不足。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府的经常性工作,随着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将越来越广,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受理等工作的工作量将逐步提高,目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大多数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开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逐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检查督促。对各乡镇加强工作指导,充实乡镇、社区的信息数量。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图书馆和重要部门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探索建设各种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和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5.强化政府信息服务水平。明确要求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